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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关于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宣传和创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编制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和著作权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拟定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产业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编制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辖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负责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4、负责贯彻执行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对外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走出去”战略发展,制定交流规划,指导交流活动;归口管理全市旅游、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5、负责全市旅游规划管理,监督旅游规划实施;参与各级各部门涉旅规划的评审;组织对旅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参与旅游项目前置审批;负责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
6、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点、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新线路、新产品开发;开展对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重点项目、旅行社招徕业绩的考核、评比和奖励。
7、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承担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店等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等级评定事项。
8、负责旅游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协调涉旅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服务质量管理;受理旅游投诉,维护好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9、负责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的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
10、承担“大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编制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物、博物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协作交流,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能。
12、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3、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
14、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业务开展和基层文化建设责任。
15、负责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编制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拟定并监督实施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16、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工作,并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文化、体育类社会团体及文化、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指导。
17、负责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对体育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18、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建设,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9、负责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20、负责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21、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22、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全民阅读等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帮扶“老、少、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依法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23、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新闻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电台、电视台等机构和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24、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的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图书等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全市印刷经营许可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对新闻出版安全印刷、安全发行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5、负责对全市设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设置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进行监管;负责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6、负责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7、负责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章制度;对广播电视节目等安全播出进行监管;对新闻出版安全印刷、安全发行进行指导和监管;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安全播出、安全保卫和安全印刷、安全发行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28、负责拟订全市电影放映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批;对全市城镇电影院的规划、建设和放映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依法查处农村电影放映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9、负责推进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制订落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全市应急广播建设。
30、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推进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
31、负责制定出版物市场 “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指导、协调、监督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委托事项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执法工作。
32、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抓好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3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旅发委、州文化体育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旅游方面。大理市旅游工作紧密围绕全域旅游提质增效谋篇布局,坚决将旅游革命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一部手机游云南”,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持久战”“监管战”三大战役,着力构建百姓愿意、游客满意、行业惬意的旅游市场环境,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一是旅游指标持续增长,2018年,我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845.28万人次,同比增长10.21%,实现旅游总收入356.35亿元,同比增长21.80%。其中,超计划进度完成大理市“两会”制定的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目标任务1842万人次的100.18%,实现旅游总收入目标任务336.5亿元的106%;超计划进度完成州对市考核目标任务1828.74万人次的100.9%,完成州对市考核目标任务345亿元的103.3%。二是改革任务稳步推进。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一并统筹推进。“1+3+N+1”综合管理模式初显成效,形成了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的工作格局,使旅游监管责任全覆盖、无死角。成立下关、大理、喜洲、双廊4个片区执法中队,将旅游执法力量下沉,对旅游投诉实施 “网格化”管理,市级、乡镇“二级”旅游监管联动机制无缝衔接。目前,我市已将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创建评分表及台账资料报送省旅发委,申报省级审核验收。三是产业发展稳步提升。致力打造海西片区成为农耕文化的承载区、千年文明和白族传统文化的展示区、康体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区,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科学、全面、完整的保护与开发,结合乡村旅游落实“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引导发展白族服饰、扎染、乳扇、刺绣、大理石画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产品,成立一批特色民族传统工艺示范村,带动民族传统工艺振兴,形成一产连二产接三产的链条式融合发展产业结构。截止目前,大理市现有A级旅游景区(点)8家,其中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3家,3A级景区4家。积极推进双廊4A级景区创建和大理古城5A级创建工作。四是全域旅游稳步发展。按照旅游革命要求,根据《大理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将全市辖区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将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理念贯彻始终,全面深入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以保护“苍洱”生态为依托,制定《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完成进入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的71座厕所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全市有宾馆、饭店、客栈、旅馆2852家,总接待床位79735张。五是旅游项目稳步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储备旅游重大项目30个,计划总投资512.11亿元。大理市18个环洱海游客休息站点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4990万元,已建成海东镇南村等12个游客休息站。剩余6个站点中,3个站点正在抓紧建设和扫尾中,3个站点由于征地工作、环湖截污工程施工和“三线划定”等因素,土地还未落实,现还未进场施工。高质量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建设的第一、二、三批工作任务,圆满实现“一机游”平台10月1日的正式上线目标。在省州“一部手机游云南”工考核中,大理市名列第一。六是行业监管稳步提高。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22条,州、市政府旅游整治工作措施。围绕我市平安法治大理建设,与全市104家涉旅企业签订《2018年度大理市旅游行业洱海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市域17家旅行社和40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初审和备案登记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隐患整改,严控薄弱环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旅游事故的发生。
2、文化方面。文化是支撑发展的基础,在发展文化事业上,我局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好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服务,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抓好文物保护管理、非遗保护传承和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大理市大理图书馆实现了电子图书等资源在线阅读、下载以及馆藏资源在线查询、书刊续借在读者手机端自助完成等服务;大理市博物馆完成了四合院揭顶维修,并对四合院《大理书画展》、《大理佛教艺术展》等展厅的陈列设计和灯光进行了提升改造;加强免费开放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举办多期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文艺骨干培训班、文化站管理服务专题培训班。截止目前,大理市博物馆接待观众188万人次,大理市图书馆共接待各类读者2.5多人次。二是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组织开展了10场次2018年大理市“三下乡”文化惠民活动,“第25届“银河工程”文艺赛演、2018年“迎新春”文艺演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做红色文艺轻骑兵”、大理市2018年洱海保护巡演、“2018年三月街民族节”等系列文化活动。其中,白族大本曲《孟宗哭竹》年初赴昆明参加全省首届传统戏剧曲艺文艺汇演,荣获省级“优秀汇演奖”和“传承奖”;《一砚新语千秋画》荣获全州文艺会演铜奖,《龙腾鼓舞》荣获三月街民族节开幕式优秀表演奖,《八角鼓霸王鞭》和《大理海子》荣获全州“大家乐”广场舞大赛综合银奖。通过三下乡、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书香进校园等免费发放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全文要点宣传单6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内容解读宣传单、宣传册共计1500多份,免费发放1000多册书刊。三是文物保护管理成效明显,加强文物安全管理,组织召开年度文物安全工作会议,严格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安全管理,发挥乡镇文物保护管理员作用,保证各级各类文物安全。积极开展云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上报了蒋公祠等六处文保单位,并增补了清碧溪摩崖石刻、下关人民街113号白族民居四合院(原州文化局办公旧址)两处省保单位。全面推进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已通过了州、市规委会审查及市人民政府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杨杰故居主体建筑修缮及消防工程等文物修缮项目。组织开展了第42个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发布微信宣传31版面,以名碑拓片为主要内容增开了《大理历代名碑拓片精品鉴赏》专题发布信息18期,实现了博物馆的自我宣传;加强馆际交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引进了广州南越王宫博物馆《“赵佗——岭南开发第一人”图片展》等文物展,同时在山东泰安市博物馆、安徽马鞍山市博物馆等省内外博物馆举办了《苍洱镌石——大理历代名碑拓片精品展》。四是非遗保护传承成绩显著,完成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申报材料制作、上报工作,大理市共推荐申报传承人9人。实施了白族大本曲抢救性记录保存工程,全本记录拍摄杨学智、王祥、张亚辉、李润凤等白族艺人大本曲曲本12本,并对大曲本进行了白语汉译整理。争取上级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扶持资金58万元,扶持了刺绣、甲马、剪纸、白族民居彩绘、泥塑、白族大本曲、土陶制作等一批项目传承基地建设。争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2万元,支持建设大理生久村刺绣传习点和“慎德堂”中医诊疗法传习点。计划年内完善出台《大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因工作成绩突出,2018年5月,大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五是文化市场管理严格规范,2018年共新增文化市场经营户10家,完成31家印刷企业的年检备案和79家文化市场经营户的延续和变更工作。以“扫黄打非”进基层“六个一”工程建设为目标,在全市完成了155个“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站的建设任务,实现了乡镇、村(社区)的全覆盖。成立了大理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加强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的管理机制完善和指导。组织开展大理州市2018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暨“书香大理·全民阅读”启动仪式和“扫黄打非·护苗2018”绿书签行动启动仪式等活动,集中公开销毁非法盗版书刊20000册,盗版及非法音像制品22000碟,非法电子游戏机电脑板30个,非法电子游戏机15台。2018年以来,向各乡镇文化站、市网协、KTV、电子游戏、印刷行业等文化经营单位发送宣传资料1200余份,出动执法检查6777人次,检查文化娱乐、印刷业等文化经营场所1988家次,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11个,收缴非法出版物176136盘(册),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件,罚款人民币17000元核查办结省、州“扫黄打非”线索、信访和投诉案件9件(信访3件、举报6件),有效的净化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3、体育方面。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理市体育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以服务群众健身为根本,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体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持续加大投入,争取体彩项目资助资金39.63万元,完成体育扶贫工程和2018年城乡公共活动场所全民健身路径项目;为全市各行政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共配发篮球架13副、乒乓球桌94张和配建20条健身路径;争取体彩项目资助资金60万元,支持大理市民族中学和大理市双廊镇伙山完小进行运动场改造;完成湾桥镇甸中村委会南甸村标准篮球场、挖色镇挖色自然村灯光篮球场等2块灯光篮球场和6块标准篮球场的建设;依托“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积极向云南省体育局申报建设资金,整合推进“全域慢行系统”工程体育健身步道建设。二是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成立了大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心,举办了2018年大理市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成功举办了2018大理三月街民族节环洱海自行车赛、大理第二届女子健康跑活动、2018大理徒步旅游节活动、2018大理100越野赛、2018大理国际马拉松比赛、探寻美丽中国50KM国际越野跑系列赛大理站比赛、大理2018“全民健身日”等赛事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市各乡镇、协会、行业系统组织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交流、展演、培训、比赛等健身活动100多项次,参加活动人数已突破10万多人次。三是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升,以大理市爱心幼儿园、挖色康廊小学、下关一小、下关三小、下关四中为重点训练网点向各相关学校辐射,建立以田径、球类为重点项目培养后备人才的训练体系;组队参加2018年大理州中长跑比赛、云南省篮球比赛、2018年全国校园篮球冠军初中组比赛,大理市均取得优异成绩;成功举办“我要上奥运”全国三对三篮球擂台赛云南省大理赛区比赛、大理首届“147杯”中式台球公开赛、气排球比赛、网球团体赛。四是体育场馆运行有序,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成效明显,全民健身中心累计培训游泳、篮球及羽毛球6218人。室内综合馆接待4000余人次,室外篮球场使用1.8万多人次;举办了开展迎新春焰火燃放晚会,承接了2018年第十一届大理国际兰花博览会、“情定苍洱.缘来是你”公益相亲联谊等公益文化体育活动;公益性免费培训,培训青少年儿童600余人次。完善大理全民健身中心经营管理,采取自主培训教学等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实现净利润收入182.62万元,同比增长147%。
4、广电方面。大理市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的“喉舌”作用。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发展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己任,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一是着力加强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采访报道方式,圆满完成 “两会”“两博会”“ 天天三月街首届民族文化艺术美食节”“三月街民族节”“六一儿童节”“ 天空院·韵动中国2018年大理国际马拉松”“ 大理移动5G能量跑”等重大活动的采访报道任务。发挥政府“喉舌”作用,推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篇章》、《政风行风热线》、《实施“七大行动”打赢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脱贫攻坚在行动》、等多个专栏节目;推出系列报道《展示妇女先进典型》、《文明新风拂白州》;做强、做精自办栏目《方言情景剧》《警方在线》《时光大理》《大理市形象宣传片》等栏目;选送的2个舞蹈荣获全国总决赛特金奖,1个独舞荣获全国总决赛白金奖;荣获“中央电视台2018全国少儿艺术人才选拔赛”特殊贡献奖。二是加快新型媒体融合,扩大新媒体影响力。“999微大理”基础用户数近46万,总访问量达230多万,单周阅读量最高114万+,单月活动项目持续曝光量不低于800万次。目前,999微大理共计音视频直播285场次。推出大理广电网络平台“999微大理内容专区”,在电视上实现了微大理所有节目、活动直播视频点播、暂停、回放等功能,实现了手机和电视的多屏互动,进一步扩大受众覆盖面。开通“智慧大理”“大理市新闻”微信公众号。目前,“智慧大理”公众号共发布微刊210多期,订阅公众号用户近万人,点击量稳定增长,订阅用户持续增多。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营造了积极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三是抓好安全播放工作。切实执行假日期间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完成重点敏感期累计达15个重保任务,累计达67天,全年广电系统参加安播值班人员累计达225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送电视到贫困户,通过各扶贫挂钩单位和我局的共同努力使2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电视,看得上电视;联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610办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非法商户16户,没收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其它相关设备一批(其中接收机16台、锅面16面、高频头20个),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对辖区内的17家广播电视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节目播出、传输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四是继续推进2131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全市14支电影放映队;其中11支农村放映队累计完成放映1332场次,观众累计达11.99万人次。资金总投入18.65万元;3支城区放映队累计完成480场次,观众累计达7.92万人次,资金总投入9.88万元,超额完成完每月在每村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大理市大理图书馆
3.大理市大理文化馆
4.大理市下关文化馆
5.大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大理市博物馆
7.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8.大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
9.大理市少年业余体校
10.大理人民广播电台
11.大理市电视台
12.大理市旅游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55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2.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27万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对比增加488.46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6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6.96万元,占总支出的47.45%;项目支出4,027.81万元,占总支出的52.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6.6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0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按国家政策进行了工资和津补贴调整,以及社保对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7.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9.6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春节焰火晚会经费补助100万元;大理市洱海欢歌艺术团工作经费补助3.5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元旦、春节期间银河工程文艺展演16万元;工作经费补助1.57万元;大理市历史文化研究所整理编辑《大理故事》经费补助3万元;市委、市政府退休老年人协会文体活动工作经费3万元;大理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36万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122.36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32.23万元;首届全民运动会文艺表演展演资金9.67万元;大理市睿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传经费州级补助2万元;云南睿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微电影《朝山朝山》经费6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乡镇老放映员补助经费17.52万元;上关镇河尾村文物修缮经费补助20万元;市乒协迎新春保护洱海母亲湖宣传巡赛活动补助2万元;大理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活动费15万元;300套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9.84万元;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9.62万元;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98.2万元;文化扶贫工程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6.7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4.36万元;省三区文化工作者选派人员专项经费1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资金21.68万元;文化遗产经费3万元;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经费房租收入安排1.6万元;2014年省级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26.51万元;旅游市场整治经费2.5万元; “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处理服务经费14.35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71.29万元;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项目60万元;非贫困县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78.51万元;三月街大家乐全州体育健身操广场舞比赛经费6.2万元;三月街民族节全州文艺赛演经费2.65万元;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评选经费14.94万元;局机关拨入文体活动经费2.38万元;大理文庙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经费49.07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6.01万元;大理市读书看报经费14.81万元;全民阅读活动经费3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数字资源4万元;喜洲大慈寺经费15.75万元;太和城遗址环境整治7.19万元;太和城遗址环境整治一期工程1096.11万元;太和城遗址德化碑保护工程前期经费18.82万元;大理观音堂建设资金30万元;大理市文化遗产经费42.1万元;州对下文物维修考古发掘经费海东上和崇极寺10万元;三塔、佛图塔监测经费1.33万元;三塔管理处运行经费8.7万元;文物保护经费34.73万元;13个州级文保单位消防设施16.18万元;大理市董家庄园维修经费38万元;杨杰故居捐赠支付奖金及缴纳各项税费欠款493.85万元;博物馆建筑及围墙维修3.21万元;博物馆消防设施建设0.5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84.2万元;博物馆保安服务费补助10万元;博物馆四合院揭顶维修72.3万元;大理三月街5.43万元;白族扎染技艺13.76万元;白族文化生态实验区经费白族三道茶2.4万元;国家级传承人补助6万元;传承人补助22.7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办公院房租7.83万元;非遗保护经费10万元;二类非遗传习点补助9.4万元;大理市青少年体育训练、综合培训及相关比赛等经费补助2万元;广播电台工作经费28.8万元;电视台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6%。与上年对比增加395.7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社保增加以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1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2%。主要用于文化1475.71万元,文物1789.38万元,体育574.43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188.5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1.7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7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0%。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万元,完成预算的6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7.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系统车辆编制6辆,实有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预算数按编制车辆数确定,决算数为实际支出费用,超支部分为电台、电视台3辆编外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用日常公用经费及宣传工作经费支出弥补。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7万元,占86.25%;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占13.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文体活动、文化稽查、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宣传营销、文物保护、新闻采访报道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旅游宣传营销、部门交流合作接待、上级和基层汇报洽谈工作接待、国内代表团来大理文化交流体育比赛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6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部门资产总额32,664.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60.97万元,固定资产18,123.60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376.65元万,无形资产4.66万元,(减)累计摊销1.58万元,其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8.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5.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160.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9575.84平方米,账面原值1476.1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11.0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21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7.8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12.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2.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5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8.15万元,其他支出378.5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对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17个项目围绕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分别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1、非贫困县旅游发展资金补助: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对照执行,经过对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核实,认为所有项目已达到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达到厕所评定等级AA级以上,绩效评价为优秀。
2、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数字影院建设及先进电影放映技术推广项目,对鼓励引导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促进国产影片票房增长,推动国家电影事业持续发展,经对相关公司实施项目进行审核,进行核实及实地查看,认为所有项目已达到申报表及绩效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3、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对照执行,经过对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核实,认为所有项目已达到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全年免费开放时间超过330天,组织各类赛事及培训近百场,参与健身人员超过20万人次,绩效评价为良好。
4、乡镇电影放映员补助:按政策规定对全市46名乡镇老电影放映员进行生活补助,此款项已分上下半年及时兑现到乡镇老电影放映员,认为该项目已达到申报表绩效要求,绩效评价为优秀。
5、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对照执行,经过对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核实,认为所有项目已达到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6、旅游智慧景区以奖代补经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部手机游云南”公众部署,推动全省智慧旅游景区建设。2018年完成全省奖补景区的基础网络、直播、景区导览系统、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购物、入园方式、景区智慧管理体系。通过以上具体项目的实施,加快全省旅游转型升级,持续推动“旅游革命”,对完成上述任务的6个景区,及时兑现以奖代补经费1200万元。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对照执行,经过对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核实,认为所有项目已达到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绩效评价为优秀。
7、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对照执行,经过对相关项目绩效目标核实,认为所有项目已达到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8、2018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大理文化馆):加强文化馆免费开放场馆及群众文化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障各项群众文化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018年参与组织举办周末群众文艺广场演出、各级各类文艺赛演、巡演、展演、展览活动共计50余场次,观众达20000余人次。免费举办基层文艺骨干培训5期,组织举办“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下乡辅导培训10次,共计培训辅导基层文艺骨干800余人次,真正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文化惠民政策带到了老百姓家门口,深得广大基层群众的喜爱。总体做到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计划有序推进,群众参与面不断扩大,受益率不断提高,绩效评价为良好。
9、2018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下关文化馆):加强文化馆免费开放场馆及群众文化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障各项群众文化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018年组织举办各类文艺骨干培训3期,培训人次240人,暑期少儿书画培训1期,培训人次120人。群众系列广场文艺演出55场,观众约110000人;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56小时,全年开放时间约2800小时。总体做到项目资金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计划有序推进,群众参与面不断扩大,受益率不断提高,达到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10、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2018年我馆免费开放图书馆各部室,努力做好读者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无障碍零门槛免费开放。在做好馆内读者借阅工作的同时,我馆还结合各种各样的主题,在馆内外开展形式多样的读者活动,扩大了图书馆的知名度,提高读者到馆率,进一步促进了全民阅读推广工作。同时改善馆内软硬件设施,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和方式,并提供相应服务,实现图书馆开展社会再教育的职能,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11、全民阅读推广经费:2018年,通过开展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你选书我买单”、书香进校园、数字图书馆建设、数字阅读推广等活动,扩大了图书馆的知名度,提高了图书馆的利用率,促进了全民阅读推广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12、数字资源购置:2018年我馆启动数字图书馆建设项目,加快馆藏数字资源购置,2018年通过邀请招标,我馆新购电子图书1.6万册,读者可通过图书馆门户网站下载查阅,从而实现了纸质文献与数字资源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逐步实现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并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满足了读者的电子化、数字化阅读需求,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13、2018年传承人补助:严格按照《传承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并及时兑现,绩效评价为优秀。
14、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大理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在基础设施、展示陈列、服务水平、接待能力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成为大理古城内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旅游新亮点,备受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的青睐,观众络绎不绝,人潮如织,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文化旅游发展,对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弘扬城市文化精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绩效评价为良好。
15、2018年大理市文化遗产经费(杜文秀帅府四合院揭顶维修工程款):通过该项目,给观众提供了一个更好、更协调的参观环境,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大众文化活动等做出更多积极的贡献,达到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为良好。
16、2018年省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秉承“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对项目实施的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施工过程中浪费现象的出现;同时,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绩效评价为良好。
17、2018年大理市文化遗产经费: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秉承“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对项目实施的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施工过程中浪费现象的出现;同时,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因资金支出未达到规定进度,绩效评价为合格。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围绕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等基本权益进行分项绩效目标设定,要求绩效目标设定需科学合理,真正体现项目绩效,项目实施需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经费的支出需与项目绩效挂钩,对完成的项目需进行专项项目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的项目,下一步经费安排予以重点保障,对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在下一项目申报中对项目实施单位不予经费安排。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増强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财预[2018]29号》、《大财教[20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分两个层次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准备,市级层面成立由财政局及旅游文体广电局组成的绩效项目评价工作领导组,对单位层面则要求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就单位所实施的项目按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认真学习、精心自评”的总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小组认真依据分解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对项目的实施程序、项目绩效内容完成情况、项目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同时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组成员还需深入实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项目内容是否实施全面、是否按时完成、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在资料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才允许进行下一步绩效分析评价工作。
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绩效资料进行分析及对部份实施项目进行实地核实,2018年我局重点纳入绩效评价的17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文化类7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文物类4个项目,3个评价为良好,1个评价为合格;电影类2个项目,1个评价为优、1个评价为良好;旅游类3个项目,2个项目评价为优、1个项目评价为良好;体育类1个项目,评价为良好,所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全部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要求,项目绩效评价均为合格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全域旅游示范区:指在以旅游为优势产业的特定区域,将该区域作为功能完整的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通过旅游业整合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协调带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政府与市场、居民与游客共建共享,人与自然互惠互利的旅游发展模式的旅游先行区和创新区。
监督索引号53290100635701111
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文章来源:http://www.yndal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57&id=22647